投资项目代码 | 2102-440282-04-01-863742 | ||||||||
投资项目名称 | 南雄市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南雄市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南雄市湖口镇圩镇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南雄市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南雄市湖口镇圩镇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南雄市湖口镇 | ||||||||
资金来源 | 专项债券资金及其它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道路及配套设施完善,长度约300m,包括人行道铺装、路面加铺沥青、排水、道路标识节点及门卫节点等配套设施完善。 2.商业基础配套设施完善,范围约580000平方米,包括镇区及周边建筑风貌提升约380栋,S342、X342沿线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完善3000米。 3.农贸市场及周边改造,范围约65000平方米,包括农贸市场主街及周边建筑风貌改善,1 项;农贸市场周边巷道基础设施完善约30条。 4.镇区基础设施补短板,范围约58000平方米,包括碧道及沿线生态基础设施改造1条,园建铺装及节点工程6处,照明工程1项,体育设施改造1处,环线建筑风貌完善1项。 5.湖口范围内“三线”改造建设。 | ||||||||
招标内容 |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等施工。本次招标仅为涉及南雄市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南雄市湖口镇圩镇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建安费约¥4000.00万元。 | ||||||||
工期(交货期) |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招标工期为18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改革局关于印发《关于韶关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项目规范化便利化实施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韶发改投资(2024)8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在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ggzy-portal/#/440200/index)网站公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1.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 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双方)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2.4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当日继续有效。 3.相关人员要求 3.1 拟派项目经理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住建部门印发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23〕469号)文件精神,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3.3 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1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3.4 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禁止投标条款: 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无******人民政府为本招标项目的业主单位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ztbjg-portal/#/index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ggzy-portal/#/440200/index)。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4月1日 18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4月22日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4月22日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ggzy-portal/#/440200/inde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5年4月22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具体开标场所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
发布公告媒介 |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 | ||||||||
招标人 | ******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韶关市南雄市342省道与342县道交汇处附近西 | ||||||
招标人联系人 | 许工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原水产厂鱼塘耕进商贸城C区一层25-26号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唐工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交易场所联系方式: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 办公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 联系人(部门):工程交易部 联系电话:******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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