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对遴选IPO服务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2025-咨询G2-015。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三章。
4、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要求(适用于各采购包):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开户证明文件。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3)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并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代表是单位负责人则无须提供本授权书但须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5.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的国内供应商: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证券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证券期货业务范围应包含证券承销与保荐),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止(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或交易所审核过会文件日期为准),具有1项作为保荐人及主承销商承揽IPO项目并成功发行上市的业绩(包括北京证券交易所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各板块),且经证监会核准批复或交易所审核过会。投标人须完整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或交易所审核过会文件复印件;②巨潮资讯网或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官网可查询到的招股说明书或公开发行说明书中体现保荐人及主承销商信息的关键页面,提供网页打印件或截图;③合同文本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采购包2:
******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已向财政部、证监会完成证券服务机构备案。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可查询到的******事务所备案名录******事务所状态为“正常”的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所有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止(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或交易所审核过会文件日期为准),具有1项作为******事务所承揽IPO项目并成功发行上市的业绩(包括北京证券交易所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各板块),且经证监会核准批复或交易所审核过会。投标人须完整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或交易所审核过会文件复印件;②巨潮资讯网或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官网可查询到的招股说明书或公开发行说明书中体现******事务所信息的关键页面,提供网页打印件或截图;③合同文本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采购包3:
******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已向证监会************事务所名称、2024年度报备为“予以备案”的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止(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或交易所审核过会文件日期为准),具有1项作为发行人律师承揽IPO项目并成功发行上市的业绩(包括北京证券交易所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各板块),且经证监会核准批复或交易所审核过会。投标人须完整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或交易所审核过会文件复印件;②巨潮资讯网或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官网可查询到的招股说明书或公开发行说明书中体现发行人律师信息的关键页面,提供网页打印件或截图;③合同文本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2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含投标截止当日)存在以下情形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承诺函格式进行承诺(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适用于各采购包)
(1)签字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相关签字人员因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并购重组业务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其他业务涉嫌违法违规且对市场有重大影响,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正在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
(2)签字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相关签字人员被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市场禁入、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尚未解除;
(3)保荐人或者签字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或者相关签字人员,被证券交易所实施一定期限内不接受其出具的相关文件的纪律处分,尚未解除;
(4)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被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或者接管等措施,尚未解除。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5月30日起至2025年6月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果招标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提供期限,则文件提供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获取地点及方式: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在线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3售价: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6月19日,上午******有限公司610本项目开标室(福州高新区高新大道1号),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开标时间、地点
8.1开标时间:[2025年6月19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610本项目开标室(福州高新区高新大道1号)。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都将通过以下媒体发布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a.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有限公司内外网(******/)。
10、公告期限
1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高新区高新大道1号
项目联系人:蒋淑清
联系方式:******
银行账户 |
******有限公司 |
******银行福州高新区支行 |
特别提示 |
1、请投标人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款项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 |
采购包1: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费率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主板上市辅导保荐服务 | 1 | ******元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2 | 主板上市承销服务 | 1 | 5.37%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注:
1.投标人须按采购包投标,对同一采购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采购包为单位。
2.投标人不得转包、分包他人,若发现转包、分包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投标人若同时参与本项目多个采购包投标的,则应分别按不同采购包制作相应的投标文件并分别递交。否则,相应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4.最高投标限价(含税):200万元,其中①改制辅导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为20万元,②上市辅导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为30万元。③保荐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为150万元。④承销服务费费率按照2024年度公布的主板承销服务费用平均费率5.37%作为上限。承销费用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中标费率计算。
采购包2: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IPO 主板上市审计服务 | 1 | 5400000 | 项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否 |
注:
1.投标人须按采购包投标,对同一采购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采购包为单位。
2.投标人不得转包、分包他人,若发现转包、分包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投标人若同时参与本项目多个采购包投标的,则应分别按不同采购包制作相应的投标文件并分别递交。否则,相应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4.最高投标限价(含税):540万元,其中①财务尽职调查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为30万元,②股份改制审计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为50万元,③年度审计报价(暂估四年)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为140万元。④IP0申报审计报告(仅加期费用)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为35元。⑤证监局备案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为20万元。⑥内部控制审计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为25万元。⑦上市申报专项报告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为15万元。⑧IPO申报后加期费用(暂估四次)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为140万元。⑨IPO意见反馈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为35万元。⑩募集资金验资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为50万元。
采购包3: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IPO 主板上市法律服务 | 1 | 3000000 | 项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否 |
注:
1.投标人须按采购包投标,对同一采购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采购包为单位。
2.投标人不得转包、分包他人,若发现转包、分包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投标人若同时参与本项目多个采购包投标的,则应分别按不同采购包制作相应的投标文件并分别递交。否则,相应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4.最高投标限价(含税):300万元,其中①法律尽职调查费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为20万元,②公司改制法律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为20万元,③上市辅导法律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为20万元。④申报审核及发行上市法律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暨拟计入发行费用的法律服务费用)(含税)为240万元。
******有限公司
202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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