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大战场镇、石空镇2025年特色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宁县大战场镇、石空镇2025年特色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改革局以中宁发改审发〔2025〕7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服务中心,项目己达到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大战场镇大战场村枸杞烘干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新建仓储大棚1座,建筑面积477平方米;新建晾晒拱棚3座,总建筑面积1440平方米;室外场地硬化3833.19平方米、嵌草砖护坡35.40m,新建管涵6m、围墙及大门164.30m,同时对室外场地进行平整、配套给水、排水及电力相关设施。(二)中宁县大战场镇宽口井移民安置区小番茄种植基地扩建项目:改造设施拱棚78座,同时对水源设备进行维修更换。(三)大战场镇元丰村文旅基地建设项目:硬化巷道总长1.625公里,硬化总面积为6100平方米;对元丰村场地铺装面包砖667.69平方米、安装混凝土道牙269.35米,硬化混凝土场地719.80平方米,铺装嵌草砖(含拆除)114.96平方米,安装钢筋混凝土板89.10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板桥27平方米,铺装六角砖327平方米,渠道垃圾清理及砂石回填65.72平方米,安装φ600管涵33.80米,硬化临时停车场627平方米,砌筑砖砌给水井4座,土方回填1087.70平方米,清理垃圾32.57平方米,路肩回填土方344.10平方米,回填碎石70.16平方米;新建公共卫生间1座,建筑面积为32平方米,配套20m3化粪池1座及水电设施。(四)石空镇枣园和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枣园链接线以东109国道两侧的部分路面进行硬化约6870平方米,拆除混凝土硬化760平方米、安装混凝土道牙(含树池)140米。(五)鸣沙镇永丰六队土地整理项目:平田整地98亩,新建渠道1436m及配套建筑物,铺设砂石田间路4条2.36km。(各项数据和设计标准参照初步设计文本说明部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中宁县大战场镇大战场村、元丰村、宁原村、杞海村;石空镇枣一村;鸣沙镇长滩村;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五个标段;
一标段:大战场镇大战场村枸杞烘干中心配套设施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中宁县大战场镇宽口井移民安置区小番茄种植基地扩建,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大战场镇元丰村文旅基地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标段:石空镇枣园和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标段:鸣沙镇永丰六队土地整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一至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项目三至四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项目五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依据宁建(建)发【2019******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30日19时00分至2025年06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4.4根据宁公资发【2020】7号文件,本项目施工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操作流程见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1获得帮助。请提前根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相关检查及配置,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用错CA锁、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等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06 月 20 日 9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7.评标方式:不见面电子评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中宁县平安东街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龙马商务广场
邮 编:755100 邮 编:750000
联系人:汪志勇 联系人:张琴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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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05 月 30 日